校外培训教师接受法治第一课
2026-09-02 10:54:3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刘凤 | 点击量:5049
湖南法治报讯(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刘凤)8月28日,茶陵县检察院检察官雷桂卉走进县教育局,以“筑牢校外守护防线”为主题,为县内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和老师送上开学前的“法治第一课”。
“我们只是兴趣班老师,保护孩子是学校、家长、司法机关的事。”课上,雷桂卉首先纠正了不少培训机构老师的这个误区,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,校外培训机构属于法定的“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”,要参照学校标准履行保护义务,从机构负责人到授课老师、从安保到保洁,只要日常接触孩子,人人都在义务之内。“这不是道德要求,是法律硬性规定。”随后,雷桂卉围绕强制报告、入职查询、从业禁止三项制度逐一讲解:强制报告,要求“疑似也要报告”,不可漏报;入职查询,要求“凡进必查、有记录必拒”;从业禁止,对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人员,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。
为了让制度要求更直观,雷桂卉还通过两组正反案例作了对比。某培训机构一名12岁女孩,手臂上淤青新旧叠着,老师以“家务事”为由没有报告,孩子最终被家暴致重伤,机构和个人双双被追责;另一家艺术培训机构,发现8岁女童身上有多处陈旧烫伤后,第一时间拨打110,孩子被及时带离危险环境,机构受到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肯定。“报与不报,天壤之别”。孩子的安全,需要每一位从业者履职尽责、共同筑牢防线。
此次开学前的法治宣讲,旨在前移保护关口,在校外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线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离不开“六大保护”的协同发力。校外培训从业者若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,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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